相关问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
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被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确认的土地。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土地所有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用于非农建设的土地(例如用于非农建设的宅基地等),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因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对某地块拥有所有权,县级人民政府核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就是最好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