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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应当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继承人的件。 2.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3.被继承人的,如...
继承人申请继承权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2、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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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公司法》颁布以来对公司股权的法定继承还是提供了法律依据的:1999年《公司法》中虽未明确股权继承的问题,但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之精神,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则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2005年新《公司法》除在第七十二条有上述相似的规定外,第七十六条规定则明确了股权继承的问题:“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进一步拓宽了继承公证所涉及的范围。总之,法律通过股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分离来实现对继承人继承权的保护和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征的维护。 对办理股权继承公证如何稳妥解决股东资格的问题,若股权继承发生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后,则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依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章程》执行。只要《章程》未限定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且继承人愿意以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继承人可凭对被继承人投入公司资产的继承权公证书,要求公司变更《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若股权的继承发生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前,根据原《公司法》的规定,继承人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公证员应在为继承人出具财产继承权公证书后,引导当事人向公司提出要求,由公司根据《章程》启动公司股东会进行决议。公证员可根据申请,对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现场监督。经股东大会表决取得股东资格的,继承人可持股东大会公证书、股东决议公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股东资格确认备案手续。 有关于公司股权继承公证是怎么规定的,我的回答如上所述。
继承权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证:1、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2、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3、公证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公证书。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 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以上就是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的介绍,公民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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