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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拿到认定书后就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20天左右。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
随着大家生活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是有房有车一族了,车子越多,对于交通事故的频繁也是越来越高,每天在世界的角落都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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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是20天,最多能扣30,但是如果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车辆检验完毕后,公安机关并不必然放车,而是要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缴纳了保证金后,公安机关才可以放车。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一般是20天,最多能扣30,但是如果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车辆检验完毕后,公安机关并不必然放车,而是要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缴纳了保证金后,公安机关才可以放车。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通常情况下是28天,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8天。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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