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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一审期间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基于新证据可以证明对方请求权已经过诉讼时效的除外。当事人未按...
没有。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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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民事诉讼的抗辩的提出应该是在民事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在案件一审期间,只要是一审宣判前都可以,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口头向法庭提出。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一审为提出二审提出的,失去抗辩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条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一定要注意行使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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