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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大过错行为,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
男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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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大过错行为,那么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对于以上情况,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以上四种法定情形,那么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关于赔偿数额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由进行判决)
男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就该案例而言,必须明确一点,两方在离婚经过中,凡是牵涉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导致离婚犯错,而无犯错方提议的离婚损害赔偿。该案中的女方提议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而不是犯错。那么不存在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犯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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