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提交...
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用于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权证,本单位录用人员居民身份证、本单位录用人员劳动合同、劳动保障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成立集体户(员工20人以上可成立),需提供企业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的生产经营场所(含营业用房)租赁合同(签定三年以上),企业法人签名的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本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部门、人员名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需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设立集体户申请、房产证明(对办公场所系租赁住房的应出具租赁合同)。需持以上手续及协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户籍内勤民警受理、警务责任区民警考察,派出所所长审核同意后报分局户籍科审批。江苏京楚律师事务所是专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商务型高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仇萌。
可以持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以及用于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权证,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以及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向辖区派出所申请,经初审后再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一)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三)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 (四)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非本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