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 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 1、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 2、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需要董事会,只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