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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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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本罪中,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
客体要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害的客户是双重客户,即国家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必须由防伪专用品制作,印刷全国统一发票监督印鉴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两种具体的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伪造是指无权印刷普通发票的人模仿真正的普通发票,非法制作伪造发票。其具体表现为:按照这种发票的连接、内容、布局、规格、颜色、图案等,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刷假发小米,伪造这种发票,不仅要使发票本身与真发票相同,还要用各种方法制作发票监督印鉴、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擅自制造是指印刷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擅自印刷发票,擅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刷通知书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规定的印刷数量和生产量,擅自超额印刷或制造的行为。另外,中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公司和个人使用的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外,必须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印刷的确需要在外务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刷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刷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印刷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发票的企业印刷。因此,印刷发票的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擅自接受外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印刷发票也应该是擅自制作的行为。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租赁、转让、赠与等特征的行为不是销售。销售方法不限于个人成交,公开销售。大声喊叫。走在街上。可以拦截强制销售。销售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带子。非法销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两个:一个是自己伪造的,擅自制造的,二个是盗窃的,欺诈的,购买的,捡起别人伪造的,擅自制造的。销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也可以是真发票。例如,擅自制作的发票,尽管其行为违法,但制作的发票实际上是有效的。主要部件。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发票销售罪中,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发票销售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公司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发票罪的,实行两处罚制。主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1996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伪造.转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规定》中,实施非法印刷(复印).转卖发票(包括假发票)或非法制造.转卖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构成投机转卖罪的,行为者的主观要求以利益为目的。过失和间接故意,不能成为违法制造。销售违法制造的发票罪。因此,过失罪过度印刷发票的,不是犯罪论。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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