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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当中离婚诉讼由于第三者插足导致分手离婚的情况较多,但是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认定“第三者”却是在实践中是否能够要求过错方提供...
一、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二、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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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现第三者,只有在不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取到的证据,才会被法院认定并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对方承认的书面字据或录音、知情人的证言、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或录音录像资料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认定第三方有以下证据: 1、证明第三方与婚姻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证据。举例来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证明第三方与婚姻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举例来说,出轨方写的忏悔书、认错书、双方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照片等; 三、认定为第三者的其他证据。
婚外情的证据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可以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例如与配偶对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邮件: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邮件,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通过邮件联系,也可以作为证据保留这个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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