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构)筑物符合建筑规范适宜绿化的,鼓励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具体办法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城市围栏、墙体以及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适宜垂直绿化的,应当实施垂直绿化。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铺设植草地坪。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彰显人文绿都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增强市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7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481人已浏览
3,8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