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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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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所需手续包括:签订销售合同,交付首付;买卖双方向房管局申请房产转让登记,向相关税务局缴纳各种税费;取得房地产估价和税费明细,领取转让收据。
二手房转让所需提交的材料有:1。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机关的决定、房地产销售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应当提交公证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或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书、房地产交换协议或房地产分割协议。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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