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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银行贷款借据丢了能补吗这个问题的规定是个人住房贷款借据丢失,贷款人本人可以到办理贷款的银行复印个人住房贷款凭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可以作为这证据,具体要看你们争议的事实,也有可能需要其他证据相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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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不能。借钱,要签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 1、认定借贷关系生效的证据。 2、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及出借人是否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3、借款人对其是否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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