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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来认定抚养权,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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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年幼,如: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综上所述, 无论你是男方或者女方,1.有经济实力;2.子女随你生活较长;3.和你爸妈生活较长;4.你无上述的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5.无不良习性;6.其他,子女和你一起生活有利的条件。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很大。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孩子归父亲抚养,父亲作为监护人,有负对被监护人孩子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教育。父亲现因事逃跑,未履行监护职责,爷奶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抚养,导致小孩生存成为问题。父亲作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但是爷奶不愿意照看,所以小孩母亲,应该承担监护人职责,等待小孩父亲回来后履行监护职责;如果其母亲也不履行监护职责,可以由其爷奶先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指定监护人,不符指定的,可以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如果其父母均有能力而拒不抚养小孩的,可能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孩子在父母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原则: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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