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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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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 2、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执行,没有建立拘役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执行: 1、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就近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发放给劳动报酬。 3、被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之前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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