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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
《市献血管理办法》第三条个人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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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钱,出院后带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献血证.(2)双方身份证.(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4)所在医院的用血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5)用血的发票单据.带齐后到血站报销.还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献血地地方的血站报销!或者你直接咨询血站.
献血不给献血证不正规。献血证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发给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记录着献血者的姓名、出生日期、血型、献血时间、地点、献血量、献血者签字等信息,内共八个页面,内第一页贴着献血编号条形码,第二页为“使用说明”,第三页填写献血者个人信息。四至五页为献血记录,并加盖血站采血专用章。此证书本来是一本公民献爱心的记录和凭证。
无偿献血者主要享有几种权益: 1、自愿权。国家提倡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每个公民有献血与不献血的选择,有献全血和献成分血的选择,有献一次血与献多次血的选择。 2、健康检查权。无偿献血者献血时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等待遇。 3、健康保护权。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不得超过400ml,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4、免费用血权。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5、表彰奖励权。无偿献血者,有获得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表彰奖励的权利。 6、人格隐私权。献血者的人格应受到尊重,个人隐私应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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