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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险有一个免赔的范围,与此同时交强险也有一个无责赔付的情形。主要就是说当事人即使对事故是不负责任的,也要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
交通事故发生后,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则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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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有责和无责的情形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100元,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无责交强险赔付分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对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负有事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当事人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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