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方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工作的公司,企业同类经营,获得非法利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方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工作的公司,企业同类经营,获得非法利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罪与非罪 根据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查:1。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如果行为人不利用职务之便经营同类业务,就不能以犯罪论处。比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利润巨大,但这种行为与其所在职务无关,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是否经营同类业务。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相同的业务,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业务,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得的非法利益是否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经营与其公司和企业相同的业务,但未能获得巨额非法利益,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产的目的,但本质上两罪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公司和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在公司和企业工作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和企业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和企业包括不同类型或性质的公司和企业,这里的公司和企业员工包括所有在公司和企业工作的员工。本罪的主体仅限于国有公司和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比前者窄得多。二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虽然两种犯罪在客观上都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的特点,但获取非法利益的客观手段是不同的:本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公司和企业相似的业务,主要通过竞业经营获取非法利益;公司和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获得非法利益。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非法经营类似经营罪: 第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行为。此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第二,行为人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同类经营的行为。 第三,行为人的行为利润达到巨额标准。这个数额标准是10万。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同类经营,取得非法利益的,应当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类似营业罪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类似其公司和企业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1、行为条件 利用职务之便,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条件这里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具体而言,是指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司、企业的材料、物资、人事安排等方面的决策权以及因其职务关系而知悉的公司、企业的生产、销售计划、企业投资方向等重大信息等便利条件2、行为方式 非法经营类似业务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这里的经营不同于普通的短期商品交易,而是具有规模和长期的特点 所谓自营,是指为自己独资或担任股东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的经营。至于行为人是否担任一定职务,并不问所谓的为他人经营,而是指为自己未出资但从中获得经营报酬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司法实践,只要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之一。 同类业务是指业务属于同一类别或类似类别3。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巨大程度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巨大程度的,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相同的业务,取得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5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9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