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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如果施工已经完成,找不到明确侵权人,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法定责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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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发生的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应该是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那就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法定责任。也提醒大家,高空坠物侵权维权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如果施工已经完成,找不到明确侵权人,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法定责任。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确定有以下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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