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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机动车损失的,费用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
交通事故中的车损怎么赔偿,需要多少钱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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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赔偿时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理,不能修理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应包括现场抢救(保险)和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和道路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修复并恢复原状。修复以当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的状态,即功能、形态、价值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可能修复,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原材料的价值、新旧市场价格和残留价值。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就地治疗;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协商一致,用类型、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二、间接损失赔偿。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间接损失。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批复》中规定,受损车辆和受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虽然事故车辆已经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和驾驶性能已经降低,因此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的车辆当对造成贬值的车辆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损坏修复后的贬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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