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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严禁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禁止重婚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一、工时制度介绍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目前中国普遍实行的,即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一般适用于交通、铁路等需连续作业的行业以及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但需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平时加班,是否好调休? 对于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来说,由于工作的特点,可能某一天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时间,也有可能某一天的工作时间多于标准工时间。对于这两种工时制来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内,公司可以采取调休的方式,而不用支付加班费。 对于标准工时制来说,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论劳动者是否同意,都不能通过调休的方式而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我国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沪劳保综发(2003)2号均有规定。
第一,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之前的企业大多是国有的,人才流动率低。即便是流动,也多在国企之间,所以划分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意义不大。如今,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人才流动频率也越来越高,而工龄工资的分配应以企业工龄为主,企业工龄参照社会工龄的分配方式不合理。第二,没有根据员工的劳动贡献分配员工到新企业工作,贡献从零开始。伴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步精通,贡献不断增加,并在一定时期达到顶峰。员工在企业长期工作后,创造力和主动性会减弱。此外,随着个人工资总额的不断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边际贡献会逐渐减少。因此,企业按照同一标准分配工龄工资是不公平的。第三,在标准不高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的工龄工资标准较低。有的参照国家机关,标准只有1元/年。按照这个标准,在企业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老员工和新员工的工龄工资总额只有二三十元。工龄工资就像一个摆设,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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