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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社会保障就不能领失业金。法律规定,参加保险缴费满一年,未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失业保...
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且要求劳动者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对于单位的不合理之处,你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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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没交保险不可以领失业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员工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之前,失业保险金依然可以领取。但是单位在给员工缴纳社保之后,以前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消失。只有员工再次满足领取条件之后才能领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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