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被车子撞了对方全责有何赔付有如下回答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法律意见】车祸事故后的伤者在治疗终结后或者是出院后,一般要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依据进行和解、调解或者诉讼。伤残鉴定的结论是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要依据。伤残鉴定结论如此重要,那么伤残鉴定最佳时机是哪时候呢?所谓伤残鉴定时机,通俗来说,就是受害人伤后多久可以去做伤残鉴定。过早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有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太晚做伤残鉴定,又有可能会没有伤残等级或者伤残等级过低。所以对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也是受害人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来说,伤情稳定了,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通常情况下,普通性损害在伤后3到6个月、神经性损伤在伤后6个月后达到伤情稳定就可以鉴定。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骨折没有伤到神经,在伤后3个月后6个月之内去做伤残鉴定即可。但是,由于每个人的伤情、年龄、体质均有不同,因此何时伤情稳定,完全因人而异。由于伤情稳定是个医学问题,应当由法医进行判断。咨询律师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受害人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最好是咨询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中的交通部专业律师,该所交通部专业律师会安排专门的律师助理跟踪伤者的伤情恢复情况,并于鉴定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一旦时机成熟,就会陪同伤者前往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具体赔偿数额要了解后才能准确地为您解答、分析,建议介入,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如需法律帮助,请在线获取联系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1,667人已浏览
2,073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