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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这个具体要看您买到的公房是什么性质的了。有的福利性质的公房属政府的直管公房,有租赁协议,有的是国有企业的自管公房,产权归企业。这种情况下的公房在拆迁时,是先进行房改将地面上建筑的价值经拆迁评估卖给你,变为私人所有,然后再与其它私有房屋一样进行补偿。如果你这房子不属福利分房性质,就是单位租给你住的,或者单位也不是国有企事业,拆迁时你有其它住房是要无条件让出的,最多给你搬迁补助费,或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你实际居住,而又没有其它住房,拆迁时要和你解除租赁关系,如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另行安置你住房,重新确立租赁关系。
公租房在面临拆迁时,会涉及到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关于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谁有权分割问题,公租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二)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一般按面积1:1,但如何补偿拆迁,请注意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1、公共房屋拆迁,补偿不全部给居住人,以及公共房屋所有人的补偿部分。2、对公共房屋承租人的补偿一般为:公共房屋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取决于公共房屋所属单位的决定,但可以保证公共房屋承租人的生活条件。3、首先必须明确,公共房屋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交换。根据《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只能向承租人(出租人)支付一定的拆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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