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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取决于疤痕面积大小了。 按照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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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并非骨折什么才算,其他脸部瘢痕什么的也属于伤残,所以伤者职工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在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已经确定不致残,那么可以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等级,只有工伤认定,劳动者享有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达不到伤残等级,具体理由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头面部损伤4.10.2.o)条规定: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同时4.10.2.p)条规定:或者面部细小疤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故对比1cm伤情,暂未达到10cm以上,达不到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故无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达不到伤残等级,具体理由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头面部损伤4.10.2.o)条规定: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同时4.10.2.p)条规定:或者面部细小疤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故对比1cm伤情,暂未达到10cm以上,达不到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故无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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