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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同时也可以在起诉状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但是需要起诉方先行垫付。 具体状况如下: (1)通常情况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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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诉讼费用根据案件主张赔偿数额的比例确定,具体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缴纳,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我的案件法院要求通过公告去找被告,那公告费用法院说要我们负责,我们能不能要求法院让被告承担?你们预付,判决后由对方承担2:当时我们起诉的时候没有想到这案件会对我们有损失,所以在起诉状上面没有提到损失,但是现在出现了(比如说我们的务工费、精神损失等一系列的费用),我们能不能再次向法院提出这些要求?如看具体案情,如符合法律规定,可另增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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