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醉驾案件算是最简单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须在20天之内宣判、结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公安机关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 3、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
人民法院保管期限20年。 醉驾没有监外执行的刑罚,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可以缓刑,但不能监外执行。 对于醉驾被判处刑罚的档案,属于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范畴,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法(2013)283号)的规定,应当保存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法(2013)283号 附件2: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期限表 一、刑事诉讼档案保管期限 (一)按刑期划定 1、死刑、无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永久 2、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60年 3、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20年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具体审结期限由公检法机关审理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