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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够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隶属夫妻两方的权利与自由,能够协议离婚,也能够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认可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后悔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够诉讼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或者在被告寓居超出2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诉讼。一审通常3个月。 2、【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处置】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另一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犯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能够要求犯错方少分,并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证据的内容能直接证明他和别的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证据是真实的,这样的证据就是最有效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只要符合以上条件都可以作为证据:但从你所说的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内容看,尚不足以认定他们就是有“外遇”。你应该继续找到其他有实质内容的聊天记录或手机短信的内容,或者是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找到后最好将证据固定:因为这些都是很容易被删除的,你可以找2个以上与此事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并复制下来,最好是请公证人员公证。
1、像这种情况是不作为过错方考虑分配财产倾斜的,再说,举证也十分困难。2、孩子抚养问题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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