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保险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3-01-19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基于该条规定,目前理论界通说认为本条赋予了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而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了限制。投保人拥有除法律或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特权,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是一份保障性合同,投保人是出于保障自己利益的目的而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因此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和意愿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选择保或不保。 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