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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
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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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以公证,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3、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清点需要保全的财产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交给某些地方进行扣押,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得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已查封、冻结财产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担保人出具书面担保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和实物担保的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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