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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办理户口分户,对方不给户口本。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当...
当离婚后一方不给户口本时,可采取协商的手段,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侵权,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对于立为一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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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迁移户口的对方不给户口簿的方法: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能够确认身份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首先,根据《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其次,由于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且户口没有分开。那么,一方使用户口本的时候,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求助,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确认户口本确实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为户口簿总是拿不到,所以可以确认已经丢失,户籍部门补发时顺便迁出户口。离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下:1。向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二是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在3日内,农村在10日内,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纳迁入证。《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在3日内,农村在10日内,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纳迁入证。3、不同省份和地区对户口迁移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不知道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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