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3、虽未达到1、2两项数额标准...
需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具体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司法实践,现就办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经济损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提起公诉前追回的经济损失,在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时不予扣减。但犯罪嫌疑人主动挽回或者积极协助挽回的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民事途径挽回的经济损失,在处理时一般应当予以扣减。 二、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民事途径取得了确定的债权,但债务人无实际履行债务能力的,不应认定为已经挽回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债务人无实际履行债务能力: (一)人民法院就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裁定、仲裁机构的裁决作出中止执行裁定,经过二年仍无法恢复执行,或者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 (二)债务单位已经关停,或者虽未宣告破产,注销工商、税务登记,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的; (三)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明确表示无履行债务能力的; (四)债务人有其他确无履行债务能力情况的。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8)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玩忽职守,对他的认定标准是看他所造成的一个经济损失的状况,如果确实因为过失不履行自己的责任,或者是存在着重大的过错,导致一些重大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那么就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玩忽职守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延伸阅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什么不同该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