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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九十天内向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
上海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及计算方式上海生育险报销条件需要本市户口从业妇女单位参加城镇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或者失业、自由职业妇女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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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缴纳了生育险之后,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因此生育津贴也被称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办理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生育津贴不足工资收入的,应该补足。
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含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的配偶未参保的,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的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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