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也就是说,在...
受别人欺骗签订欠条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欠条,但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欠条被撤销后无效;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欺骗而写下欠条的,属于违背自然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欺骗、威胁、恐吓、诱骗等手段签署的借条和欠条都不受法律保护。被骗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的话,首先就是报警,其次寻找证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骗的情况下才写的欠条,这是非常重要的。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要如实告诉警察。
被骗写了,要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欠条无效,但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欠条是在被骗的基础上签字的。当然,如果是在受胁迫的基础上签订该欠条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明事实,若经过公安机关查明,胁迫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他人出具、欠条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者,那么,该案就应当公安机关根据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予以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会中止审理,以刑事案件判决为依据,再对民事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32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