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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对此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2、《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
1、对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对此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2、《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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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辩护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辟谣】行政复议必须书面审查?真相:不是分析: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提醒】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许可证、资格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10.申请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费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已的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议,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1、对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对此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2、《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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