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软件著作权授权后依据情况不同侵权的后果包括: 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
软件著作权授权后依据情况不同侵权的后果包括: 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采用著作权自动取得,软件等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起,自动获得著作权的保护,无需行政机关的授权,所以不会有软件著作权授权号一说。软件著作权无登记授权是侵犯著作权和专利、注册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不同的地方。
对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中的侵权行为认定与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有前款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三)项、第 (四)项或者第 (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的后果是,侵权人需要视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受害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处刑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