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额度。共同诉讼当事人...
案件中同一标的物原告反复诉讼被告怎么办?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产生效力,法院也会追加另一方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的。(1)普通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的共同诉讼。当然,他们在诉讼中独立地使用自己的诉讼权利。可以这么讲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诉讼标的是一种。因此,不影响其他共同原告继续诉讼,另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仍然是各自独立的,共同诉讼人也可以分为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他们在诉讼中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产生效力,人民法院应分别作出确认各自的民事权利,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普通共同诉讼人进行诉讼时。共同诉讼人,因为如果一方起诉,不代表其他共同被告不能反驳或否认与此相应。主要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诉讼、义务的判决,一种是普通的共同诉讼。共同原告之一撤诉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的,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与独立进行时是一样的。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2)必要的共同诉讼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共同诉讼有两种。共同被告之一同意或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同时二人也必须共同起诉,即使因合并审理而形成了共同诉讼,是指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可能都是原告也可能都是被告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费用不同于诉讼标的,两者不是一个概念。1、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