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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告。被告以外的行政相对人;...
1.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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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1。注明行政起诉状。必须分别说明原告和被告的情况。原告应当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被告栏应当注明被告机关或者组织的全称、地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本文是行政起诉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包括附项和落款。应当写明起诉人的姓名和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的副本份数。文本内容和写法文本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三项。(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和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赔偿损失。例如,诉讼请求有两种:(1)撤销被告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2)责令被告履行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原告可以根据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损害自身权益的程度,依法提出适当的要求。(2)事实和理由。这部分应明确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
第三人对行政诉讼的抗辩: 1、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收集证据,准备材料,通过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辩; 2、或者收到法院通知后参加诉讼。
行政上诉状第三人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条文规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自己申请参加诉讼,二是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正是基于这样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审查立案阶段,如原告在行政起诉状上直接列明了第三人的,通常会被要求删去诉状上的第三人,而由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查明情况再决定是否追加,如果原告不同意删去,则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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