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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描述,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各一半产权。婆婆的份额只能法定继承了,因为只是口头说一下,离遗嘱相差甚远。如公公去世时,仍无遗嘱,还得法定...
老公去世了老婆没有权利卖房子,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住房是夫妻共同产权,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属于死亡人士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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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只有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至于债权方面,如你婆婆能证明这套房子她出了资,享有债权,起诉,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还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房产证上写着婆婆的名字和你的或还有你丈夫的,因属于家庭关系,属于共同共有,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如离婚等,要分割房屋时,认为按份共有,你婆婆三分之二,你三分之一。法院可能判给婆婆,你只享有三分之一的房屋现价及增值部分,属于债权,要债很难,还款期限很长,所以物权比债权更有利。建议跟婆婆协商,更改房产证房主名字,变成你丈夫的或孩子的名字。免得日后麻烦。
这套房子是你公公和婆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应该属于你婆婆的。你婆婆已经故去,所以该房产价值的一半应该算作你婆婆的遗产,在你婆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前提下,这一半应该由你公公和你丈夫共同继承,并平均分配(如果你婆婆的父母仍然健在,或者你丈夫还有其他亲生兄弟姐妹,则由这几个人和你公公、丈夫一同继承,平均分配)。就你婆婆而言,因为你公公和你丈夫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都有权继承该房产的一半。 所以,在你婆婆的父母都已故去,你丈夫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如果你公公执意卖房,应当将该房产买卖所得房款的四分之一给你丈夫。
老公去世了,房子公婆有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老公的婚前财产由其父母、妻子,子女平分。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归妻子,另一半再由父母、子女平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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