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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第七条

2022-09-11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依据《XX工作规程(试行)》组成地方XX,并将委员会名单报XX。地方XX委员负责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专家评审工作。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时,各专业至少有1名绿标办XX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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