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是的,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必须投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7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的规定,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属于强制保险的范畴。其他险种可以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由选择,当然,不同的附加险是以不同的基本险种为基础的,有的附加险,在没有投保相应的基本险时是不能投保的。至于车辆损失险尽管不是强制险种,但目前一般车主都选择投保此险种,这对车主应当说是有益的,当车辆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获得修复车辆所需费用/赔偿。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1,140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