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构从事评级业务时,应当适用统一的信用评级标识,不得随意改变信用评级标识及其含义。...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五)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的管理、使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