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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最长期限是22个月+7天+X 一、审前羁押:37天+7个月+6.5个月+X 拘留的最长期限:1、一般:14天;2、最长:37天 侦查羁押期限:1、一般:2个月。2、最长:7个月+X天 一般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1个月+第一百二十六条(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最高检报请全人常批准延期审理。 审查起诉期限:1、一般:一个半月,2、最长可达6.5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中羁押:5个月+延长的1个月。 1、一般:一个半月;2、延长一个月:两个半月;3、最长7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流极(集)广。)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两次,每次一个月。共计:5个月+延长的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依法可以被羁押的期限:37天+7个月+6.5个月+X+6.5个月+延长的1个月=22个月+7天+X (X指: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最高检报请全人常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
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小时;拘留最长 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 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个半月,一审(法院)两个半月,二审(法院)两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 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羁押)期限,发现新(漏)罪的案件办案(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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