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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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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我们国家对于审查起诉这个阶段的话,他是需要听取律师的意见的,因为在这个阶段过程当中,他是决定着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审理,所以此时律师的意见的话是非常的宝贵和重要的,必须要有相关的意见书提取。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累犯除外):(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检察院量刑只要在三年以下,都有判缓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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