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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
刑事案件办理的核心就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最轻与罪重。 关于辩护词的格式问题,没有固定要求。在此不赘述。 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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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多发型犯罪,一般是指犯罪行为人采用非法手段强迫他人进行拘禁,限制和控制他人人身自由权利,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为持续性和连续性状态。从刑法的定义范围来看,是继续犯罪的典型化特征表现。犯罪行为人在对他人实行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对被害人人身、财产伤害等行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这又涉及了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表现情况,与其他性质的犯罪有一定的交叉表现,因此在非法拘禁的犯罪认定中具有一定的难度。本文就非法拘禁犯罪的案例进行分析,与交叉犯罪情况进行分析,界定和探讨非法拘禁的司法认定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对被害人非法实行暴力手段达到挟持人质的过程,通常会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敲诈,勒索或者其他条件或者目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辩护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关于案件事实 1.有无犯罪事实; 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 3.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 4、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二、关于法律适用问题 (一)实体方面: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相关具体规定,来评断已经查清的事实是否能够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根据,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一罪还是多罪、具体刑罚。 (二)程序方面:指出案件在侦查机关的办案过程中,有无诉讼程序上的违法现象。以及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公开审判要求的情形,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是否非法剥夺或限制了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以及法院审判组织的组成是否合法等。 三、关于量刑意见和理由。 比如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或是精神病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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