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户两宅在合法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确权的,不合法的,如果符合分户条件,可以通过申请分户来进行确权。农村房屋确权原则:1.农村房屋必须是在宅基地或...
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和赠与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应允许土地确认权利。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建房,形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因宅基地确权登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确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 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947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