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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拿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 2、其余情况下双方没有关...
不需要进行离婚。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那么说明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就没有离婚程序。双方只能算是同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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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是本身没有办理结婚证或是结婚证丢失,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大家先去补办一个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起诉离婚发现没有结婚证: 如果有结婚证,只不过被对方扣留,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必须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然后凭婚姻档案到法院起诉。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不能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手续,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才可裁判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限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两方自愿离婚的,允予离婚。两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娃儿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置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另一半要求离婚,须得军人认可,但军人一方有重大犯错的除外。
如果双方要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一方不带结婚证,可能就没有办法办理离婚,但如果是遗失或者损毁,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的。 一般来说,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法律依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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