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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另外,申请...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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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被告人转移、变卖、隐藏财产,使欲起诉的人遭受损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在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必须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会赔偿因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 诉诉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如果诉讼保全错误,将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按目前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法院采取诉前保全,以防止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带来损害,同时也减少法院的麻烦。 财产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被告人转移、变卖、隐藏财产,使欲起诉的人遭受损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在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必须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会赔偿因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 诉诉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如果诉讼保全错误,将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按目前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法院采取诉前保全,以防止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带来损害,同时也减少法院的麻烦。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2、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以及两者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担保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交由法院收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设置担保或无被执法部门查封。 (4)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材料。 3、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费用: 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及其负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该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即申请人可以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负担。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措施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风险:如果案件败诉,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将由申请人承担,如果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将从财产保全保证金中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财产保全的,有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对担保的要求是不一样的:1、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则如果法院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交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方式的担保;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则可以以交保证金的形式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进行担保。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则必须要提供担保,但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交纳保证金,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进行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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