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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车之后应该已经报案,公安出现场应该已经做了记录,那么只要去公安局调出记录应该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如果酒店的保管箱只是一般性保管,类似于超市...
1、交钥匙不一定是交付商品房,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是交房。 2、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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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钥匙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钥匙可以延期领取。但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自收到出卖人书面交付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书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没交钥匙前可以转让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以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房地产外,其余的都可以进行转让。读者提出的问题只涉及房地产的买卖,而且属于买卖过程中商品房预售的转让。什么是商品房的预售转让呢?这是指商品房预售后,买房人将其预购的、并且还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次转让的行为。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有以下四点:1、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2、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并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4、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如何进行转让?在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手续时,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买房人一次性付款的,另一种是买房人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买房人一次性付款的转让程序是: 1、买受人(指买房者)与受让人(指接受上述买房者房屋产权转让的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写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 3、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通过银行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一般这样办理: 1、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 2、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写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4、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至于贷款房屋转让时,房屋受让方能否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回答是肯定的。对受让方来说,这种贷款与商业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程序基本一致,在此不作详述。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转让就比较简单了,开发商、买受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买受人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然后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过程不需通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履行相应的程序。至于房屋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后的转让应属于二手房的转让,其规定与程序和二手房的交易相同。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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