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
搜集对方可以执行财产的线索,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第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向人民法院交纳所需的费用。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另外,不同地区还有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来做微观调控。例如: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部分诉讼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第一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款的规定执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