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同时,并没有排斥合法权利人的使用。况且,大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实施盗窃等不法行为取得商业秘密后,不久就被发现、制止,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
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是: 1、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要表现如下: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